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个人会员申请相关表格

2018-12-19

样表下载:

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个人入会申请表

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个人会员汇总表


填写办法:

先下载个人入会申请表,用除了声明、签字及日期这三部分以外,其余项都需要电脑填写。电脑填写完之后,再打印出来,然后手填其余三部分,贴上“蓝底一寸证件照”


电脑填写要求:段位如果有,写上具体段位(如:五段),如果没有,则留空。持有证书:有段位则填 段位证,如果没有段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则填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如果还没有,可以填获得比赛证书。可以填多项,填了几项,则需要提供对应证书的复件件材料以及拍下来的清晰原图(可以分多张拍)。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段位证,即足够,但信息页要完整

如下图所示:


最终提交:

1. 电子部分:不含签字的电子表格(电脑填写部分必须完整) + 1寸蓝底电子照图片 + 所有相关证书的清晰图片2. 纸质部分:带有手签字的纸质表格(电脑填写部分不能手写) 贴上1寸蓝底纸质照片 + 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附 管理办法原文)

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和完善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市武协)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整改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意见,旨在促进北京市武术运动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单位会员入会标准和报批程序

(一)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北京市辖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3.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记录

4.遵守本协会章程;

5.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二)申报条件

1.受各行政区(包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燕山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的武术机构及相关单位,包括体育总会、武术协会均可成为单位会员,应拥有市武协个人会员不少于200人。

2.教育系统、群团组织等入会条件

(1)申报主体:在京的各社团及体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以及包含武术培训内容的非全日制教育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其他组织。

(2)具备开展武术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设施及师资;

(3)有从事武术教学训练资质的指导人员;

(4)武术代表队(会员)不少于20人。

3.武术培训机构入会条件

(1)申报主体:经民政局、工商局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类单位、武术团体及社会武术培训机构;

(2)依法登记满2年,经营范围与武术相关;

(3)专职教练员不得少于3人;

(4)专职教练员需至少具备以下2项资质:

1)武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

3)获得中国武术段位四段及以上段位称号;

4)三级及以上武术裁判员资格;

5)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武术)资格;

6)一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武术);

7)北京武术院(北京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或市武协颁发的教练员证;

(5) 当前学员不得少于100人;

(6) 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教学训练场地,场地不少于300平米。

(三)单位会员入会需提交文件材料

1. 受各行政区(包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燕山地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的武术机构及相关单位,包括体育总会、武术协会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机构情况简介(成立时间、师资力量、曾举办或参与比赛活动情况、学员情况、“武术六进”情况等)

3)机构章程(载明保证遵守国家和北京武术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武术行业管理规范,不组织、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活动);

4)其他:入会的武术组织负责人与法人不一致时,该法人应在武术组织中担任顾问或其他职务。

2.其他单位会员入会需提交文件材料

1)《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独立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情况简介(成立时间、师资力量、曾举办或参与比赛活动情况、学员情况、“武术六进”情况等)

5)教练员简历相关资质证名材料(学历学位证或其他毕业证明、专业资质证书、机构与教练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

6)机构章程(载明保证遵守国家和北京武术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严格执行武术行业管理规范,不组织、参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活动)。

7)办公场地和训练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协议。

8)其他:入会的武术组织负责人与法人代表不一致时,该法人应在武术组织中担任顾问或其他职务。

(四)单位会员的申请和审批

1.填报并提交入会申请表;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颁发市武协单位会员牌匾及证书。

第二条  个人会员入会标准和报批程序

(一)北京市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记录

3.拥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二)个人会员入会需提交文件材料

1.《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2.递交本人一寸彩色蓝底纸质版证件照片和电子版照片各一张。

(三)入会方式

1.个人入会须向其所在的专业性单位会员提交入会申请;

2.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社会知名武术人士由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整改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邀请入会;

3.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不受理单个个人会员的入会申请。

(二)个人会员的申请和审批

1.以自然人的身份填报,并以组织的形式提交入会申请表;

2.经市武协会员管理部门审核通过;

3.颁发个人电子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查阅协会的章程、会员大会记录、财务报告,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监督;

(三)参加市武协组织的交流、表演、竞赛、科研、培训等各项活动,并享有优惠;

(四)享有市武协提供的服务,优先享有推荐加入中国武协会员的权利,优先、优惠获得市武协的资料、技术指导、咨询以及纪念品。

(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协会寻求保护、协调和支持;

(六)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八)在协会内享有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履行协会制定的各项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

(二)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承担或协助完成协会委派的各项任务,有义务配合协会对有关问题的询问和调查,并按协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四)维护协会和其他会员的合法利益;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协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会费

(一)凡市武协的会员,必须向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交纳会费。

(二)会费标准、缴纳时间、缴纳办法和会费使用范围参照《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会费收取与管理办法》执行。

(三)残障会员可减免会费,但需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后,予以减免。

第六条  注册管理

(一)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的单位会员须于每年的11月15日至12月15日在市武协进行年度注册,并按规定提交注册材料及填报相关表格;

(二)个人会员须5年向所在组织进行换届注册并上报市武协备案,注册具体时间由市武协另行通知。

第七条  会员退会

会员退出应书面退出本协会。会员如果超过一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会员资格终止:

(一)自愿或自动退会;

(二)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

(三)会员法人资格依法终止或机构依法被撤消;

(四)个人会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会员被协会终止之日起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予以除名,并交回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违规处理

会员违反本协会章程和有关行业自律公约、业务规范和工作规则,经理事会研究表决,视情节轻重,可给予下列处分:

(一)提醒;

(二)警告;

(三)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四)暂停行使会员权利1至6个月;

(五)取消会员资格。

受到上述处分的会员有权向本协会理事会申请复议,理事会收到复议后应做出答复,会员对答复不服的,可向会员大会申请裁决,会员大会应做出最后裁决。

第九条  其他

会员退出协会的,已缴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会员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本办法经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整改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整改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所有。